揭东区公共机构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相关设备配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
2021-08-19 AM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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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公共机构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相关设备配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东区公共机构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相关设备配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FYZC-2021-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东区公共机构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相关设备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揭东区公共机构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相关设备配套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需求书。 2、项目预算:人民币696378.00元, 其中揭东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备配套采购预算金额307850.00元, 揭东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设备配套采购预算金额388528.00元 3、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3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产生办法:详见谈判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8月27日16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十、谈判时间:2021年8月27日16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663-816173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663-8899665
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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