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滨海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3-05-12 AM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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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滨海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滨海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已由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审〔2023〕3号批准建设及核准招标,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本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惠来县东陇镇中部,粤东新城、汕汕高铁惠来站周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东陇镇中部,粤东新城、汕汕高铁惠来站周边。主要对高铁站周边圩镇范围进行综合提升,优化镇区街区环境,打造一条圩镇特色产业带。建设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如沿线驿站、公交站台、城市家具等;对水塘沟渠、盐岭河西岸进行综合整治,建设村庄标识、村庄内部休闲空间、四小园等,对高铁站周边环境进行优化。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9908.81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406.98万元(其中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159.3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7.61万元);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广东省滨海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方式为包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竣工图编制、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方案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特级资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执行。 (二)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为202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截图)以备审查。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3.5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于2023年 5 月 12 日发出,投标人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 日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2日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5.3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6551548 电 话:0663-8899665
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表人员除序号2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外其余均由施工方提供,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提供退休凭证和返聘证明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