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3-08-17 PM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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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招标人为S234线庵后村段改建拆迁民房安置联建楼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位于霖磐庵后村,小区按二块废弃窑地布置成南北二个住宅小区组团,总由七幢17层“工”字型住宅楼构成,楼房高度54米,安置住宅套房总448套;其中住宅70500平方米,群艺馆800平方米,综合市场2500平方米,停车场所、物业用房、设备用房等3400平方米;住宅小区总面积77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6个亿。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5262200.00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120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9670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153183200.00元。勘察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勘察设计(限额设计)及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初勘资料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设计单位需满足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一)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需满足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为2022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一宗类似的房建类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必须由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应是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5 因本项目前期三通一平需拆迁补偿,目前发包人无此项资金,中标人需借款300万元给发包人作为前期费用,先付还拆迁补偿费用,借款付还时间,双方另行约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请于2023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二)到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门铃请按0702)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上午9:30,地点为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门铃请按0702)。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霖磐庵后村公示栏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S234线庵后村段改建拆迁民房安置联建楼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354045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8899665 招标人:S234线庵后村段改建拆迁民房安置联建楼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一: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注:上表人员除序号3、4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外其余均由施工方提供,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
投标单位(盖章)
注:本一览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一览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人对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或有异议的,可要求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核实(电子证书及可采用二维码识别核查的证书除外);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 甲方: (施工单位名称) 乙方: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甲、乙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S234线改建拆迁霖磐庵后段民房安置联建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施工;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分。 三、若我单位中标,愿意借款300万元给发包人,并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将上述款项划入发包人专用账号后,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作,借款付还时间,双方另行约定。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按约定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理。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