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榕江北河南岸滩涂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2-05-14 AM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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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榕江北河南岸滩涂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揭阳市榕城区榕江北河南岸滩涂整治工程(一期)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投审[2022]3号批准建设及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服务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揭阳市榕城区榕江北河南岸滩涂整治工程(一期)岸线总长约1.2公里(建筑面积约16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建设,对现状荒滩杂草进行清表和绿化增植;慢行步道建设,在现状滩涂上新建亲水慢行步道;配套照明设施,在部分亲水慢行步道上增加路灯照明。项目概算总投资531.64万元,招标控制价3602596.10元。 2.2招标范围:揭阳市榕城区榕江北河南岸滩涂整治工程(一期)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为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1.3 业绩要求: 企业 2018 年以来承接过一宗水利类或市政类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水利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见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持相关资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鉴于疫情尚未结束,拟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提前一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6日09: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8620024 电 话:0663-8899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