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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坪上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一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21-09-02 AM 08:36
点击数 : 389

揭西县坪上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一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西县坪上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一批)工程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发改投审[2021]8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由涉农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括揭西县坪上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一批)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工期90日历天;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821134.97元。

2.2 招标范围:揭西县坪上镇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一批)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附件一

3.1.2 财务要求: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为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企业2018年以来完成过一宗不少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市政类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近三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6 为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杜绝挂靠等违法行为,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前到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提交本公告附件二所列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招标人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见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1年92日至2021年9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持相关资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鉴于疫情尚未结束,拟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提前一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26日上午9: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西县坪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663-5631631                              电  话:0663-889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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