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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
(1)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2)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1名,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资格;
(4)监理员(市政):2名,具有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结果)。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1)联合体应按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流程在交易平台上组成;(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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